一家應收賬款規模占到公司總資產70%的裝修公司,當初為何進入了新余國資的收購視野?上市公司選聘的中介機構及接盤者新余投控有無盡責盡調?大手筆投資背后所涉及的國有資產流失問題,新余投控又將如何善后?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在1.33萬戶股東失望的目光中,*ST奇信(002781)的“資本列車”駛向終點站。5月6日,*ST奇信披露,收到深交所《事先告知書》,深交所擬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怎么就退市了?發生了什么?”網絡平臺上,投資者對*ST奇信的厄運難以接受,更難以理解。近期,公司多位高管集體辭職“跑路”,又平添了鬧劇色彩。
退市結局并不令人意外。據監管部門調查,奇信股份(即*ST奇信)上市前后8年,共計虛增利潤總額約26.3億元。原實控人葉家豪及相關高管“團伙造假”,涉嫌欺詐發行以及大規模財務造假。
令人費解的是,2020年下半年,即*ST奇信暴雷前夕,地方國企江西新余市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新余投控”)掏出10億元接手上市公司,另提供了10多億元的借款,但入主后沒過多久,*ST奇信猝然暴雷。
從某種意義上看,*ST奇信的退市個案,亦是近年來國資收購殼公司浪潮中的典型樣本,其暴露的隱秘細節和交易盲區,值得市場各方反思與警醒。
近期,上海證券報記者在深圳和新余等地調查,以期還原*ST奇信造假及易主事件真相。
在新余投控辦公樓,相關負責人婉拒了當面采訪,且一直未回復記者的書面采訪。*ST奇信董事長、新余投控董事長張浪平近期在北京、深圳和新余等多地奔波,記者通過電話、短信和微信等多種方式與他聯系,均未獲得回應。
層層迷霧,并未隨著*ST奇信的瀕臨退市而消散:一家應收賬款規模占到公司總資產70%的裝修公司,當初為何進入了新余國資的收購視野?上市公司選聘的中介機構及接盤者新余投控有無盡責盡調?大手筆投資背后所涉及的國有資產流失問題,新余投控又將如何善后?
深陷“風暴眼”,國資大股東噤若寒蟬
“停工了。停工好久了,3月1日就停了。”4月底,在奇信建工工程有限公司(下稱“奇信建工”,*ST奇信子公司)新余市淳塘苑棚戶區改造建設項目大門口,門房管理人員向記者介紹。記者注意到,這個有數十棟住宅樓的大工地,現場較為安靜,偶爾有工人進出,但沒有看到工人施工的場面。
新余市淳塘苑棚改項目設計施工總承包,是*ST奇信未完工的三個重大項目之一。該項目于2020年12月9日簽訂合同,招標單位正是新余投控,屬于關聯交易,也是新余投控對上市公司的業務支持,未曾料到如今已成這番景象。*ST奇信2022年年報顯示,該項目總金額5.14億元,至2022年底的履約進度為83.77%。
記者找到新余市淳塘苑棚戶區改造建設項目部,一名男性工作人員也告訴記者“停工了”。但這句話卻引起另一位“負責人”的警惕。“沒有停工,一切正常,這么大的政府項目,怎么可能停工呢?”該負責人自稱是奇信建工的工作人員,但不愿意做更多的交流,只提示奇信建工高管與大股東新余投控在同一棟樓辦公,“有問題可以去問他們。”
然而,在新余投控辦公樓,“奇信”已成為敏感詞。
“我不是很了解(奇信)。”記者來到新余市沿江路1388號投控大廈,新余投控的多名副總裁在得知記者身份后,均表示自己沒有參與奇信方面的工作,不清楚具體的情況,“了解情況的幾位負責人都出差了”。
知情人士告訴記者,*ST奇信董事長、新余投控董事長張浪平當天就在新余,新余投控的一名工作人員在與記者交流時也明確表示“張董”在新余,但新余投控辦公室負責人則警惕地表示:“張董事長昨天在市政府匯報,昨天晚上就趕到北京去了。”
記者多次撥打張浪平電話并發送短信,均未獲得回應。
國資為何執意“迎娶”一家陷入困境、業務傳統的異地上市公司?在*ST奇信已暴雷的背景下,為何還源源不斷將資金(借款)扔進“水里”?20多億元投資打水漂,新余投控如何追責?諸多問題需要回答。
對于記者的采訪要求,新余投控辦公室負責人稱“事關重大”要書面回復。然而,經過十來天的反復交流,截至發稿前,始終未等到新余投控的回復,理由是“領導還在審”。
遲遲不愿揭開真相蓋子的新余投控,究竟在顧慮什么?擔心什么?
一筆1.3億元轉賬,引爆持續造假大案
一些細節里,藏著答案。
“奇信問題暴露,最早在2021年初,一筆1.3億元資金直接轉給了沒有任何業務往來的第三方,新余國資這邊通不過,原控股股東那邊又一直沒補上這個窟窿。”經過多方輾轉,記者聯系到的一位*ST奇信前員工告訴記者。
該員工透露,由于葉家豪曾經作出的一些承諾沒有兌現,*ST奇信部分員工曾在2021年中向新余國資實名舉報,逐漸揭開了公司持續性造假的面紗。
這比*ST奇信披露該案,早了約半年時間。
2021年12月31日,*ST奇信公告稱,經自查發現,公司于2021年1月1日向深圳市達欣貿易有限公司(下稱“達欣公司”)轉賬了8000萬元及5087.5萬元兩筆款項,合計13087.5萬元。經核查,上述款項的轉出,公司未與達欣公司簽訂商務合同,也未發生實質性的商務經濟往來,且未經過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決策審批和內部簽字審批流程,付款憑證中僅有公司原實際控制人關聯人即時任公司董事長兼總裁的簽字及財務管理中心資金結算部副經理的個人名章。
需要指出的是,這是當年1月1日的一筆違規轉賬,當年12月31日才發布公告,中間間隔了一年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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